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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蓉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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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擅自改变小区建筑物用途 提问时间:2019-05-18
内容 尊敬的相关管理部门: 荆州市荆州花园小区由于管理不善,很多的的小区住宅楼下的车库被挖地三尺,改为居民住房了。严重破坏了建筑物用途和结构,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制止这种乱挖乱改的行为,为小区正常居民的居住提供长远的安全保障。谢谢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9-08-12
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部门受理范围,请向城管局反映
主题 荆州市城区技术报告(最新) 提问时间:2020-06-04
内容 信息公开申请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0-06-09
回复 请将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信息公开申请表一起邮寄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路228号法规科
主题 关于金源世纪城的二期和商业规划情况 提问时间:2020-05-16
内容 2014年荆州最大楼盘金源世纪城开工,规划有一期和二期以及商业中心配套,两年时间一期商住地块基本全部建设完毕,陆续也有不少业主入住,16年后就处于停工状态,商业中心两个地块一直闲置,二期更是看不见踪影,贵局能否说明一下目前金源世纪城的规划和发展情况?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0-05-19
回复 两个商业项目的规划方案目前都没有批准,其中一个7#地块规划方案最近申报日期为2019年7月;6#地块规划方案自15年审查后,就一直未再申报。2015年,6#、7#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主题 东岳路垃圾中转站 提问时间:2020-04-09
内容 我想问一下,现在这个东岳路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审批到底如何规划的,麻烦回复一下,谢谢!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0-04-10
回复 目前项目已停止审批
主题 土地测绘费标准过高 提问时间:2019-12-10
内容 局长,您好!我是荆州区川店镇国土所一名工作人员,现我所受理一宗农村宅基地转让业务,其受让方向我所反映勘测收费过高问题。我代其向局长反映,望帮助解决答复为盼:川店镇藤店村村民朱占余受让一宗农村宅基地200平方米,荆州市测绘院收取测绘费2724元,其反映收费过高。我们荆州区国土分局原来土地勘测规划院执行的测绘费标准是个人城镇国有土地1816元/宗、农村宅基地50,0元/宗,望领导给予解决答复。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9-12-11
回复 一、收费标准:勘测院属自收自支单位,自2009年以来,在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等辖区,即参照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文件,对个人私房(含别墅)土地测绘执行收费标准为:界址点按照1816元/件4点收取,每增加一个点加收454元。2017年测绘收费实行市场价后,尽管收费成本不断上升,但我院仍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今年9月份机构改革后,经整合后的院领导集体商议,个人私房(含别墅)土地测绘收费标准统一为:界址点按照1816元/件4点收取,每增加一个点加收454元。 二、个人建房中属贫困户的,勘测院免收任何费用。 三、关于信访件中反映的朱占余的宅基地,土地座落为荆州区川店镇望山村二组,不是信访件反映的藤店村。我们工作人员反复询问,其提供的该宗地的档案资料中,没有发现以前办理过的土地证,属第一次办证;也没有发现任何有关能够证明属贫困户的证明文件。宗地实际面积为266.35㎡,办证面积200㎡,界址点6个,按照收费标准核算为2724元,宗地占地面积未计费。
主题 城南规划 提问时间:2019-10-31
内容 走访蛮久没得到直接回复,想了解下关于城南烟厂宿舍的以后,该院子有没在什么整改或拆迁范围内,院子房子很老了,好多楼梯扶手和走廊窗户都老化掉了,占道违建到处都是,给生活和出行带来很多不便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9-11-07
回复 整改或拆迁需咨询征迁办,占道违建请向城管部门举报
主题 农田被强行征用 提问时间:2019-09-25
内容 局长,你好, 纪南镇官坪村的农田被强行占有,农田已经确权,占有农田后没有任何补偿,请问农民的权利如何保障?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9-11-17
回复 您未留任何电话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经与官坪村委会胡书记联系,该村无信访当事人所述的情况, 您可以到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分局或者拨打电话:8812128反映情况
主题 询问征收标准 提问时间:2019-04-18
内容 您好,我家在关沮镇关沮村十组有20亩鱼塘(318国道改道处,靠近长湖村),有土地确权证书,村干部说要征收,说只给我们青苗费和鱼塘开挖费,我想咨询关沮镇关沮村土地补偿标准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还有就是被征迁户应该得到多少钱一亩的征地费用。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9-05-05
回复 不属于我部门受理范围,请咨询当地拆迁办
主题 关于公安县和丰村私自将新农村示范小区公用土地出售给个人的行为 提问时间:2019-04-16
内容 我们是公安县埠河镇和丰村的49户村民,我们小区是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而建的新农村示范小区,我们要反映该村在未办理任何符合国家法规的手续情况下,私自将新农村示范小区的村民公用土地出售给个人违法违章建造私房。目前据我们所知村委会已将该公用土地出售给个人朱某,朱某将在该土地上建造私房,我们49户村民恳请国土资源局进行核实,并阻止该违法行为,若任由事态发展,将出现以下后果: 1、埠河镇和丰村(原青华寺村)新农村建设示范小区是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建设的美丽乡村示范工程,目前小区房屋整齐划一,有统一文娱广场、道路、绿化配置,并有下水管网和化粪池,若任由个人在该小区公用土地上建造私房,一是严重影响小区的整体形象,破坏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初衷;二是个人建造私房,必定无实力建设整体的下水管网和化粪池,任由垃圾和粪便污水横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2、埠河镇和丰村村委会既没有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征得全体村民的同意,无任何公示公告,就将公用土地出售给私人朱某,如不阻止该行为,将会使得本村土地管理更加混乱,更易激起群体矛盾。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9-05-10
回复 和丰村(原青华寺村)村民朱泽顺曾有意向在本村新农村小区南端用地400㎡建活动板房展示厅,其向村委会申报时被村委会明确拒绝,故村书记陈四清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不存在;因村委会拒绝,朱泽顺本人也放弃了在新农村南端建展示房的打算,并告知了小区住户。
主题 违法建房 提问时间:2019-03-18
内容 局长,您好。我想向你举报在我们村(荆州市公安县章庄铺镇汪家叉18组)有人(马学平)违法建房。举报如下: 当地政府只允许他修3个屋长,他自己私自修了4个屋长。不仅如此他还严重的影响邻居家的正常生活,他公然的贩卖国家土地(强迫邻居用3000元购买土地),不然他就建在邻居家不到1厘米的地方。现在他故意建在邻居买的土地的那条分割线上,还是挡住了邻居家的正常视野,他还依法犯法,故意建在电线杆下面。 请局长严肃处理这件事,极大的给我们当地带来了不好的影响。给荆州市农村建房带来了极大的反面教材。感谢局长。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9-05-10
回复 经查,你所反映人叫马学平(为你姨父),其用地未占其他人土地,建房手续也通过乡、镇审核,报省政府批准,符合《章庄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反映违法建房不成立。另外,上面的电线为220伏照明线,村委会已经和电力部门联系对线路进行改装,已做好安全处理。至于马学平新建房屋危害到你的房屋,据调查属家庭纠纷,请自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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