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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林长制实施,根据《湖北省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荆州市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全面启动林长制创新工作,持续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林长+”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延伸林长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创新推动国土绿化、湿地保护修复、灾害防治、产业发展等方面林业治理能力建设。
二是推进完善网格化治理。统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地等职能,整合各类护林员队伍和相关专项政策资金,着力构建覆盖全域、分级分区、细化落实的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是加快智慧林长制建设。加快推进林长制智慧信息管理系统和平台建设,融合对接智慧林业体系和其他信息系统,提升林长制数据支撑和数字治理能力。
四是创新社会参与模式。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通过设立各类志愿林长、建立志愿队伍、开展公益活动等形式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此外,各县市(功能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1-2个创新项目,聚焦目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分级分类推动林长制创新工作,确保创新工做出成效、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