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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实施
来源: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7-05-12

      经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8日,新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以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公布施行。2009年2月4日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共9章46条,分为总则、规划编制、规划内容、审查和报批、规划实施、规划修改、监督检查、罚则、附则,紧紧围绕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进行展开。

  新办法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作用,明确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提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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