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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测绘资质拟办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我局对荆州市方圆空间测绘有限公司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为严格测绘资质管理,确保测绘资质许可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测绘行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测绘资质拟办的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打电话(0716-8531531)、写信荆州市市北京西路44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政编码。
附件:拟办资质情况表
2021年8月30日
拟办资质情况表
单位名称 | 原资质等级、 业务范围 | 申请资质等级、 业务范围 | 拟办资质等级、 业务范围 |
荆州市方圆空间测绘有限公司 | 丙级: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四等以下。)、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测量(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线路与桥隧测量(2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30m以下的桥梁,3km以下的隧道。不得承担铁路、高速公路的桥隧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 乙级: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 乙级: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