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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长江干支流9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全部通过省级核验
来源: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1-09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4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了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我市涉及废弃露天矿山9处,计划生态修复面积38.23公顷,其中荆州区3处,松滋市1处,石首市3处,监利市2处。

 长江干支流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是长江大保护和中央、省委环保督察重点内容。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强化督办、狠抓落实,积极推进任务结硬账。截止2021年11月8日,我市9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全部通过省级核验,实际修复面积41.24公顷。

 我市共争取生态修复中央、省级财政资金610万元,有效解决了地方财政困难、投入不足的问题。调动了政府和企业参与矿山生态修复的积极性。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日督促、周督查、半月调度”等工作机制,倒排工期,压实责任、有效推进了生态修复目标的超额完成。(生态修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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