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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6-01


加快推进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近日,荆州市政府同意,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印发《关于建立荆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荆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荆州市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而建立的协调联动机制。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全面抓好《湿地保护法》等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荆州市湿地保护的行动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统筹协调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通知》明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成员单位,并对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分工。

目前,荆州市拥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是全省市州唯一;国家重要湿地2处;省级重要湿地2处;创建省级乡村小微湿地4处;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基本形成多层次湿地分级保护管理体系。全市湿地面积39.03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7.68%,湿地保护率达到56.18%。荆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为荆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加强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好地促进荆州市建设美好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湿地野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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