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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局“三加强”严格湿地资源管护
来源: 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7-08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湿地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坚持以湿地保护为宣传主线,结合普法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时间节点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多形式、多层面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61日《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印发湿地保护宣传手册3000份,同时在湿地公园竖立1块宣传保护牌,广泛宣传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意识。

二是加强湿地监测,及时准确了解湿地情况。自湿地中心成立以来,常态化对洪湖湿地、新滩省级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管控湿地进行了监测,并委托湖北省林勘院对湿地全域范围开展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经过系统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域内湿地环境动态变化,为科学合理的保护湿地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为更好地保护湿地生态资源,把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严厉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累计开展巡护管护工作39次,组织专项联合执法5次。协助地方政府对长江新螺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湖大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协调退耕还湿”9.28万亩,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为后期保护与发展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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