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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土资办函〔2017〕14号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整改
专项行动督办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整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进行督办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检查内容
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土地利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安县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县级试点情况。
二、督办检查方式:
采取查看动工建设现场、闲置土地卷宗资料、批而未供土地台账、市国土资源局提取的疑似闲置土地现场(各抽7宗地,具体明细已上传至利用群),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检查督办“专项行动”工作进度,促进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督办检查时间与人员安排
7月5日至7月7日,松滋、石首、公安。
检查人员:谢俊刚、彭榕、田勇。联络员:田勇(联系电话:17371640304)。
7月10日至7月14日,洪湖、监利、江陵。
检查人员:谢俊刚、彭榕、梅勇。联络员:梅勇(联系电话:18986737611)。
到各地督办检查具体时间由联络员另行通知。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