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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应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开展
土地季度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直属相关单位和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应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应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开展土地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应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开展土地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将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作为及时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疑似违法用地执法检查,对确属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及时依法依规查处整改,消除违法状态;逐步形成12336违法线索举报核查、日常执法巡查、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应用、年度全覆盖卫片检查等多种执法成果相互印证、联动监管,及时发现、有效查处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领取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及工作部署(7月14日至7月17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领取本辖区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签订保密责任书。领取地点:荆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信访督导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领取数据成果后,及时组织开展土地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图斑核查和查处整改(7月17日至8月14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迅速成立以执法监察为主,地籍、规划、利用等有关业务单位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对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开展实地核查,逐一判定图斑性质。对确属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且尚未查处的,立即组织查处;对已立案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轻微的,积极组织整改,复耕复绿后退还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将适时督导各地查处整改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应于8月14日前,将土地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查处整改情况以及进一步用好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核查验收(8月16日至8月30日)。
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将组成核查组,对各地土地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验收,重点核查疑似违法用地大图斑现场情况、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等。对核查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将直接查处或挂牌督办。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高度重视土地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参照年度卫片检查的工作要求,充分应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切实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图斑核查、查处整改等各项工作;要将季度卫片检查作为有效工作手段,进一步推进日常执法监察工作。
(二)规范执法,重在查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坚决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履职尽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查处,查处情况须纳入违法案件查处台账和年度违法数据统计;日常执法工作中已经查处但尚未结案的,要依法依规继续推进。在依法履行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的前提下,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按要求进行专项报告,提请政府协调法院、公安、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履行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必要时,可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三)源头防范,及时处置。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将土地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与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有机结合,对遥感监测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及时整改后导入用地报批程序,尽快消除违法状态,源头防控违法行为。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如实上报土地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成果数据和报告,认真查摆日常监管和执法中存在的不足问题,主动开展责任追究。市国土资源局将根据12336违法线索举报核查、日常执法巡查、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应用、年度全覆盖卫片检查、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等多种执法成果相互印证,对其中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开展责任追究。
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8500233。
电子邮箱:446346252@qq.com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