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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投资养老公寓、“老妈乐”、免费旅游高息返利......湖北重拳出击 守护夕阳红
来源: 长安湖北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2-05-30
编者按

工作中,她铁肩担道,忠诚担当,是守护江城碧水蓝天、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公益诉讼人。疫情防控期间,她指导基层院下沉一线,督促、协调解决医废垃圾无害化处理,防疫、生活物资质量监管等问题,助力武汉取得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双胜利”。
近期,省委政法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长安湖北(ID:cahubei)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陆续推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创新做法、显著战果及典型案例等,敬请关注。


近期,如何保障老人有所养、有所依,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成为全社会热门话题。全省积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过程中,陆续打掉一批以投资“养老项目”之名招摇撞骗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以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定养老服务等说辞诱骗老年人进入投资骗局违法犯罪分子,在全社会形成强有力震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3000万,武汉洪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5月16日,武汉洪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养老公寓投资”为名、涉案近3000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5月开始,被告人左某受占某指使,伙同严某、马某等人,以“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某养生苑”的名义,设立公司分部,通过“老年公寓投资、互惠互利”的模式,诱骗老年人交钱办卡,并承诺高额返利。被告人左某管理的青山分部先后吸收集资参与人董某等人资金共计人民币29625000元,已兑付返利3546950元。期间,被告人左某获得报酬共计人民币18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争议焦点,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控辩双方就被告人左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因涉案数额巨大、社会影响较大,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20余名老年人3个月被骗100余万元,鄂州鄂城检察提起公诉


近日,由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胡某某、吕某某等人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的集资诈骗案,最终经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丁某某等人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件承办检察官章路介绍,本案被告人丁某某等人在鄂州市注册成立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花重金在中心商圈租赁、布置专门办公场所。为了让企业看起来很有“规模”,他们聘请多名年轻业务员在中心商圈沿街向老年人发放投资返利宣传单,带老年人到办公地点参观,骗取老年人信任。丁某某等人将原本无职业的胡某某“包装”成公司法人,为了使胡某某看起来更像所扮演的角色,不仅为胡某某购置品牌服装、化妆,还事前进行话术培训,在投资宣讲会上,丁某某在台下念台本,胡某某戴着耳机在台上复述,虽然破绽比较明显,但被害人却未察觉。丁某某等人谎称投资不仅能获得高额利息,还可享受免费旅游、免费吃喝等福利。他们仅支付部分投资者少许利息,并数次组织免费旅游、吃喝,营造投资有回报、有福利的种种假象,以此诱骗老年人进行投资,仅仅三个月的时间就诈骗20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计100余万元。


非法集资335万余元!咸宁嘉鱼法院审理宣判


日前,咸宁市嘉鱼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老年人为目标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6年,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在经营模式未经国家许可的情况下,授权被告人李某在咸宁嘉鱼县注册成立了“老妈乐”保健用品店。期间,被告人李某通过发传单、讲课和手机微信对外公开宣传投资,并采取免费送鸡蛋、旅游的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消费,承诺一次性消费1280元至25600元等不同金额可成为不同等级的会员,之后可以获得相应金额返利,以消费越多,返利时间越短,返利比例越高为噱头引诱他人投资消费。


至案发前,李某在嘉鱼县发展“老妈乐”商城会员共计157人,非法吸收资金达335万余元,上述资金均已上交给上级“老妈乐”公司,李某共计从中获得提成款16万余元。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


反诈提示

在捂住“养老钱包”这件事上,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父母,首先要谨记“投资有风险”,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更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牢牢守住自己和亲人的“钱袋子”。


家庭和子女,要主动帮助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向老年人科普诈骗的常见套路,进行风险提示。在生活中,要多关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常与老年人谈心交流,多一些温暖的陪伴,用爱为老年人筑起坚固的防诈反诈围墙!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委政法委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 咸宁市嘉鱼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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