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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县级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三个问责办法
来源: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10-19

10月17日上午,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斌召集全体县级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等三个问责办法,并进行了专题讨论。
    荆州市纪委驻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李志勇做了主题讲课。他强调,一是深刻认识是学习《问责条例》的基础。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划定了纪律底线,突出了党纪特色;有效区分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与法的特征;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新的制度成果,体现了时代性。二是准确把握是贯彻《问责条例》的关键。《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各级干部尤其领导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斌指出,学好《问责条例》等三个问责办法是基本要求,学好问责办法的目的就是要求我们一是要心存敬畏之心。把“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二是要牢记职责使命。深入领会条例核心要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三是要做好结合文章。要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等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
    讨论中,该局县级干部纷纷表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问责条例》等三个问责办法,切实解决好“谁来问、问谁责、问什么、怎么问”等问题,进一步增强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要敬畏权力、敬畏责任,敢于较真、敢于担当,要以带头促进学习,以问责促进尽责、以担当诠释忠诚。(马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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