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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启动《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来源: 生态修复科,   发布时间:2022-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将于20226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积极展示荆州市湿地之美和保护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525日,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宋文杰带领湿地野保科等工作人员走进市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组,以现场说法和互动的方式,就全市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现状、立法背景、如何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等进行了宣讲,并现场与市民互动,解答了关于湿地保护的相关问题。以此拉开了荆州市《湿地保护法》宣传的序幕。

荆州市是湖北省湿地大市,湖泊湿地资源丰富,先后建立了30个国际(国家、省级)重要湿地、国家级(省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湿地)公园。这些保护地的建立,使湿地生态功能日益完善。三调数据显示,全市湿地保护率达82.43%,目前已形成分级分类保护、多种形式互补的湿地保护模式。湿地资源的保护为生物多样性提供了最大的生息空间,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保护成效显著。

近期荆州市将以举办“知荆州、爱荆州、兴荆州”、百名摄影家看荆州、 “自然资源、美丽荆州”摄影和短视频比赛等多种形式,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地要广泛开展《湿地保护法》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加强与电视台和广播站合作,向群众宣传有关建设生态文明、加强湿地保护的知识,科普湿地在生态、生产、碳汇、文化等方面的多种效益和功能。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市民对湿地保护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要将《湿地保护法》宣传纳入林长制考核。

下一步,荆州市将持续强化湿地保护管理,进一步明确湿地保护措施,压实湿地保护责任,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形成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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