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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多措并举破解非公证继承登记之困
来源: 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非公证继承是在满足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无需经过公证程序而直接确认继承合法性的一种继承方式。松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秉持依法、便利、高效原则,有序推进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2024年办结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229件,为群众节省继承登记公证费50万余元,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

实行告知承诺和遗产管理人制度。由于部分继承件历时久远,继承当事人户籍迁动范围大,群众无法获得亲属关系证明。该中心不避难题,主动作为,在告知承诺责任后,出具书面承诺书代替无法获得的亲属关系证明,让继承登记手续更加简单、便捷、高效。

实行容缺受理和“帮代办”服务制度。由于继承登记涉面广,人员多,要件复杂,若群众一时无法收齐材料,或所有继承人一时无法同时到场,该中心允许在规定时间内先容缺受理,再补充材料、分时到场签字。对于行动不便的继承人,中心提供“帮代办”服务,实现了从“群众找服务”到“服务找群众”的转变。

实行信息共享和继承登记多项业务合并办理。通过数据共享可以获得的材料,群众无需二次提供,在登记流程上,实现继承登记与转移或变更登记同步办理,并为群众提供邮寄服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实行引进律师进窗口和登记错误赔偿制度。律师进驻窗口,对不动产登记“疑难杂症”提供法律意见,有效规避登记风险。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签订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协议,激励登记人员在法律范围下,敢于担当作为,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在提质增效的高速路上系好“安全带”。

下一步,松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断提升登记服务水平,向打造最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钟博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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