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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为政首,粮安天下。
金秋时节,五谷丰登,位于江汉平原东南部的洪湖市广袤土地上,金灿灿的稻穗铺满田野,一台台收割机在田间来回穿梭作业,一颗颗稻谷从收割机出稻管管口倾泻而出,忙着分拣的农民们捧起一把把沉甸甸的稻谷,脸上露出了丰收的喜悦……这正是洪湖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的生动写照。
地为粮之本,耕地保护是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洪湖地处长江中游北岸,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东南端,其得天独厚的水资源和肥沃的土地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面对日益严峻的耕地保护形势,洪湖市牢记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洪湖市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洪湖市耕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4年我省对15个耕地保护成效突出县(市、区)给予奖励,洪湖位列其中。
目前,洪湖市耕地总面积110.5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01.59万亩,占比超过90%。2023年以来,洪湖市多途径新增耕地4.9万余亩,位居全省前列。
虾稻共作 养虾同时不忘种稻
十月下旬,走进洪湖市沙口镇新建村,连片的稻浪随风起舞,满载着丰收的喜悦和希望。望着这满眼的金色稻田,谁能想到,几个月前,这里还是养殖着小龙虾的池塘。沙口镇党委、政府结合全镇耕地使用实际情况,进行耕地流失整改,将池塘养虾改为虾稻共作,农户们获得了更好的收成。
新建村村干部李庶明说,一段时间以来,因为水产效益好,不少农户纷纷把稻田改成水塘。为了保护耕地资源,洪湖市政府出台耕地补助、惠农补贴等措施,有效杜绝了“只养虾不种稻”的现象。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1年,湖北发布《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中明确,确保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2023年3月,洪湖提出坚决杜绝“只养虾,不种稻”现象,杜绝耕地“非粮化”新增问题。
为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总量和质量,由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成立10个工作小组到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开展虾稻种植督导工作,提供专业农业技术服务,运用水稻侧深施肥技术实现种肥同播,既要养虾又要种稻,严格控制好虾稻田沟坑占比,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通过积极鼓励养殖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养稻虾共作示范基地,以点带面,引导农业大头带领更多的散户发展稻虾共作,市镇村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一经发现耕地被违法占用改造成鱼池,立即清理,保证在24小时内完结。2023年以来,全市新增的4.9万亩耕地,很大一部分是鱼塘、虾塘改回虾稻共作田。稻鱼共养、虾稻共作等一批种养殖新模式在洪湖流行开来。
科学管控 保障耕地面积总量
2024年3月,国家组织对全省103个县级党委、政府2023年度耕地保护“五个一票否决”首考中,洪湖市顺利“通关”,其中,新增耕地保有量、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前列。面对耕地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洪湖市一丝不苟落实省、市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系统部署,多途径开展“找地”行动。
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水产经济效益近年持续增长,洪湖市沙口镇沙口村出现大批稻田改水塘的现象。
洪湖市宏缘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徐述尧说:“以前有人搞桂花鱼、有人种莲藕、有人养虾,很少有人种稻,现在农户只要是种早晚稻,每亩补助300元。”
为了保护耕地资源,洪湖市委、市政府出台耕地补助、补贴等惠农政策,有效防止了耕地非粮化。“现在农户只要是种早晚稻,按亩发放补助,”沙口村负责人说。
除了激励机制,洪湖市还坚持科学管控引导,切实解决耕地不合理流出、土地撂荒等问题。一方面,利用最新航飞影像技术对全市农业种植结构进行摸排,采取内业判读、外业核查方式找回流失耕地。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在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前提下,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并积极引导用地单位或个人利用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力争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保全市耕地总量稳中有升。
集中整治 助推耕地提质增效
在洪湖市新滩镇北洲村,曾经杂草丛生的百余亩荒地,如今种植着绿油油的农作物,村民们走在田间小路上,看着熟悉的农田重新焕发出生机,心中满怀着收获的希望。北洲村从过去的分散低产的旱地荒地到如今的“新颜”,这一华丽的转变,还要从北洲村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说起。2022年北洲村实施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通过改良土壤、引水灌溉、建设基础设施等土地整治措施,解决当地千亩农田排灌、运输问题,推动全村耕地质量等别由6等变为5等、粮食产量由原来的32.17万公斤提高到43.72万公斤,新增产值达到34.15万元。
北洲村荒地变良田,是洪湖市开展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提质增效工作的一个起点。据悉,洪湖市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因地制宜、规模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大力推进耕地质量提升“旱改水”项目工程,自2023年以来,洪湖市全市累计实施旱改水项目3514.3亩。此外,洪湖市委、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继续申报了2024年度黄家口镇黄家口村等2个乡镇3个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总建设规模达到843.5亩,拟改造成水田面积799.5亩。
作为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之一的黄家口村今年喜获丰收,村中种植大户高兴地说:“我将这一片改造后的水田承包下来种植水稻,果然收获满满。”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的实施,不仅盘活了闲置的荒地和低产的旱地,还提高了现有耕地质量,增加了粮食的产量,给农户带来了良好的收益。
建章立制 坚决保障良田姓“粮”
2023年洪湖市燕窝镇调源村,一村民擅自在自己责任田上挖砂取土买卖,经燕窝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上报后引起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大队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前往现场查看。经过调查取证,系该村村民擅自取土、涉嫌买卖谋取利益行为。专班组责令该村民立即整改恢复农田原状,但由于缺少土方,无法恢复完整农田原状。该村民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属违法占用调源村永久基本农田23.66亩,并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随后,将该村民移送至洪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一直以来,洪湖市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力推进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清理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障良田姓“粮”。洪湖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聚焦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难点问题,通过开展“每周督办”,每日通报进展,从督办源头上固根本、补短板,从而形成 “以督促改”的实效。自 2023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17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2件。
同时,洪湖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6个督导组,开展耕地日常巡查检查,重点巡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破坏耕地情况。对巡田中发现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恢复耕地属性。
耕地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洪湖市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扛稳扛牢耕地保护责任、持续巩固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严格执法查处,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激励,建立起耕地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推动耕地保护工作的纵深发展,并通过加强学习宣传耕地保护及相关制度改革的新政策新形势,奋力开创耕地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