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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吃透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实质,厘清新旧条例差异,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推动荆州市自然保护地事业高质量发展,荆州市林业局统筹谋划、市县联动,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印发《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围绕宣传、巡护、准入、责任、执法五大维度细化管护措施,构建长效管护格局;组织全市线上政策宣讲会,系统解读《条例》修订背景、核心条款,明确各级人员履职标准;联合相关单位走进城区片区开展线下普法,借助展板、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向群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护区项目审批相关法律知识;对照省级工作要求印发专项学习宣传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条例》学习宣传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及保护区管理机构多形式开展内部学习与基层普法。在内部研学方面,各地依托党组会议、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载体,组织机关干部、乡镇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业务负责人集中学习《条例》内容,如石首市林业局组织全市13个乡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开展专题研讨;江陵县林业局在局党组会开展《条例》集中学习。部分保护区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项培训,统一工作思路、规范保护区管理流程。在社会普法方面,各地工作人员下沉到保护地周边、集镇社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讲解等形式,面向群众宣讲保护区管控相关规定,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生态保护。
此次市、县、乡镇多级联动学习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全市一线管护人员政策执行能力,增强了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持续夯实自然保护地法治化管理根基。后续,荆州市林业局将持续抓好《条例》落地见效,常态化抓实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升全市自然保护地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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