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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就市建管中心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施工的问题,依法组织召开约谈会,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会上,市质安站通报了市建管中心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具体情况,指出了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和可能带来的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风险与危害。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具有法律和质量安全风险。作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必须摒弃任何侥幸心理和“先上车后补票”的错误观念。二是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立即全面停止未取得合法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彻底开展自查,分析问题成因,同时尽快补办相关手续。三是要积极配合部门监管,以此次约谈为警醒,迅速行动,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要求。
市建管中心负责人对此次违法施工行为做了表态发言,承认在项目管理与法律意识上存在的不足,将全面组织自查整改,依法补办相关建设手续。将以此次约谈为警示,强化内部法治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确保今后所有项目建设完全依法合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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