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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检验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0)各地举一反三整改成效,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5月14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执法检查小组,赴公安县崇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听取了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关于日常保护管理、巡查巡护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协作以及宣传教育等主要做法汇报,查看了巡查巡护日志台账,并对2024年省林业局下发的湿地公园疑似问题点位再次进行了核查核实。
联合执法检查小组要求,崇湖国家湿地公园要严格执行巡查管理制度,做到每日一巡查,坚持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争将崇湖国家湿地公园创建为自然保护地管护的典范。(森林资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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