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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召开湿地保护与修复新闻发布会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21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湿地作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健全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全力将城市湿地打造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空间,我市湿地生态全面向好,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

本次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宋文杰同志、市城管执法委副主任游敏同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何海砚同志,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市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湖北日报、湖北广电台,极目新闻、荆州日报、荆州晚报、荆州发布、荆州广电台、荆州新闻网、云上荆州、荆头条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首先,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宋文杰同志介绍我市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宋文杰:

同志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好。现在,我就全市湿地保护现状、保护成效等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荆州市湖泊湿地资源非常丰富,是湖北省湿地大市,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全市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160条,主要河流长度1095公里,其中长江自西向东横贯荆州全境,全长483公里,江汉运河全长67.22公里,荆州境内长27公里,纳入省保护名录的湖泊有184个,114座水库星罗棋布,在天然湿地中,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45个。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为引领,围绕加快推进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平原区域江河湖湿地群保护修复新样板,全域规划、全面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2019年以来,我市先后建立了30个国际(国家、省级)重要湿地、国家级(省级)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这些保护地的建立,使湿地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形成了湿地分级保护管理体系。目前,全市湿地面积39.03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7.68%,湿地保护率达到56.18%。特别是2022年公安崇湖晋升为国际重要湿地,荆州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实践中巩固新阶段湿地保护与发展的成效。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目前,我市拥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是全省市州唯一。国家级重要湿地2处,省级重要湿地2处,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乡村小微湿地4个,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为建成平原区域江河湖湿地群保护修复新样板,我市申报的“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获得批准,成为全省市州唯一,荆州历年来最大的单体项目,规划实施四大工程,共10类二级工程,合计39个重点子项目,总投资72.16亿元,项目涉及湿地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生态环保等工作内容。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湿地保护工作。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宏观把控全市湿地保护和利用,我市结合荆州湿地保护实际,组织编制了《荆州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荆州市长江防护林保护体系规划》《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湿地类型示范总体规划》等规划。指导各县市、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科学编制了《石首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2—2029)》《石首三菱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荆州菱角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规划。通过全面实施《湖北荆州湿地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5)》等规划,系统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三是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和利用。全面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和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加强系统性保护,研究制定政策和相关管理措施,分级分类保护修复好湿地,另一方面,加快推进科学利用,在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用活动,有效发挥湿地多种功能,做到保护与利用“双赢”。同时强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压实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统筹建立部门间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科学生态修复保护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加强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实施生态补水、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环境治理等三大项目,努力改善湿地生态环境,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积极在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开展中华秋沙鸭、青头潜鸭、麋鹿等珍稀保护工作,带动珍稀濒危动物野外种群重建保护工作。目前全市湿地植物共162科1077种,野生动物共113科385种,其中野生鸟类从2018年的289种增长到现在的335种,麋鹿从最初的64头发展到2500头左右,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明显。

五是全面构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出台《荆州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使洪湖国际重要湿地的管理有章可循;制定《荆州市实施河(湖、库)工作方案》,对全市184个重要湖泊的保护实行各级首长负责制,形成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制定实施《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标志着长湖湿地保护进入一个新时期,实现了对长湖湿地保护可持续发展。制定《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将湿地保护管理纳入林长制绩效评估考核,健全完善了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全市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科学确定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部门联动开展湿地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各类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行为。

六是引导全民参与推进湿地保护新机制集成。加大《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湿地的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为契机,积极深入社区、乡村、学校、景点、市场等场所开展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向公众科普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湿地保护意识。制作《生态荆州大美湿地》精彩系列短视频,举办“自然资源·美丽荆州”摄影比赛活动,展示荆州湿地保护工作成果。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当前,正值全市上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奋力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我们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认真践行“两山”理论,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再续湿地保护与修复精彩,为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绿色支持。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宋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请市城管执法委副主任游敏同志介绍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情况。

市城管执法委副主任游敏: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的关心支持。下面我简要向大家介绍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情况。

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围绕荆州古城的三条河流(护城河、太湖港河、荆襄河)而建,流经区域涉及荆州区、沙市区等2个县级行政区、11个村及一个农场,总面积为469.41公顷。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类型独特,水质优良,人文景观优美,生物多样性丰富,共有维管束植物501种,脊椎动物20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3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2种,还发现了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极危等级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青头潜鸭。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以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为基础组建荆州市园林绿化中心。为加强湿地保护,我们制定了《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将湿地公园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湿地公园建设结合世行贷款项目投入资金5.02亿元;整合住建、农业、交通、水利、环境等部门项目资金4.68亿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划定生态红线。划定了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设置界碑20块,界桩100个。严格项目审批,坚决杜绝不符合生态要求的项目落户湿地公园及其周边地区。

二是重拳防治污染。全面实施河湖长制,按照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落实湿地公园范围太湖港、护城河、荆襄河河长制工作。

三是严打违法行为。组建10余人的志愿者巡查队伍,开展日常巡护活动。并联合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湖泊、农业水产、市场监管、森林公安等部门,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活动。先后在湿地公园范围内督办整改多个涉嫌影响生态环境的开发项目。排查督办整改“绿盾2019”问题线索共65处。

四是高质量恢复湿地。通过世界银行贷款、中央、省级奖补和自筹资金6000多万元,疏浚沟渠23万立方,惠及护城河及上下游水系约11公里;投资8000余万元,分别打造护城河两岸、荆襄外河东西两侧生态驳岸绿化带,栽植香樟、紫薇、桂花、垂柳、水杉等10余种乔木。通过开展生态修复保护,湿地公园野生动植物从88种增加到了135种。

五是大力弘扬湿地文化。在明月湾设置湿地植物展示园约3公顷,布设植物、鸟类、鱼类、荆州水文化和三国文化等内容的宣传小径和宣教长廊;设置户外各类标识标牌350余块,构建了完整的湿地宣教基础设施;编印《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鸟类画册》近千册,湿地保护倡议书、生物多样性、湿地宣传、湿地知识等知识折页近5万余份;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重要宣传活动;开通了公园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央广网、湿地中国、湖北日报多家媒体对湖北环荆州古城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资源、建设工作及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六是强化科研监测能力。投入200余万元购置了各项科研监测设备,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空气质量监测仪、单双筒望远镜。建立湿地公园生态监测平台,设水文水质监测点5个,植物监测点8个,鸟类监测点8个,对各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定期进行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制定详实的保护计划。分别为荆襄河、柳门泵站、明月湾等3处保护管理站和景湖社区管理点,安装了25个生态视频监测平台,实现了湿地公园监控全覆盖;完善了技术档案及监测巡护资料库,实现了有害生物、水质、气象以及水文等湿地资源监测数据部门共享。同时与省市相关科研组织合作,开展环古城国家湿地公园水质监测和水生植物、鸟类资源等研究,对湿地公园生态进行科学保护。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游敏主任的介绍。下面请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何海砚同志介绍洪湖湿地保护情况。

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何海砚: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下面我将洪湖湿地保护情况向大家进行介绍。

洪湖保护区始建于1996年,2000年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08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14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1412公顷,是以洪湖大湖为主体的“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其主要保护对象是以水生和陆生生物及其生境共同组成的湿地生态系统、淡水资源和生物物种的多样性。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拆除围网、退垸还湖(还湿)、综合执法、全面禁捕和生态修复为重要抓手,洪湖生态保护与流域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天然湿地面积增加。通过拆除围网和退垸还湖,增加了天然湿地面积34.67万亩,占洪湖水域总面积的56%。天然面积的增加,为水生生物恢复提供了足够的生态位,解决了湿地景观、资源的破碎化问题,为洪湖生态恢复奠定了基础。

二是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在洪湖栖息繁衍的候鸟日益增加。2015年—2016年洪湖拆围前,全省鸟类同步监测,洪湖平均每年越冬候鸟仅5000只左右。拆围后,2017年-2022年,洪湖平均每年夏候鸟达3万只以上,冬候鸟达10万只以上,留鸟超过1万只以上。近年来,洪湖鱼类种群数量快速增加,据中科院水生所调查,2019-2021年共记录到鱼类60种(其中新增5个新品种),相比2004年(42种)增加了30%。鱼类个体也从小型化向大型化发展(经常发现20公斤以上的鱼)。

三是珍稀物种回归。洪湖珍稀物种回归,再现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青头潜鸭50多只,占到全球数量的近5%左右。国家二级保护鸟类花脸鸭4000多只、小天鹅1300多只。同时还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粗梗水蕨、野大豆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莲恢复面积曾达4万多亩。

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拆除洪湖养殖围网,渔民离湖上岸,清理湖区固废。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洪湖市和监利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洪湖养殖围网拆除任务,共拆除围网面积18.7万亩,对洪湖水域内全部9950亩珍珠养殖设施予以取缔。对洪湖保护区内482.9万根断桩、357.8万米乱网、398条沉船进行了清理,实现了“拆彻底、清干净”的目标。同时,按照“一套住房、一个工作、一份保障”的要求,收购渔民座船1559艘,安置渔民3512户,12295人。解决安置住房1462套,对年满60岁渔民发放生活补助。从此让洪湖从过度养殖时期进入休养生息阶段。目前,洪湖真正再现了“洪湖水、浪打浪”的美景。

二是认真落实洪湖湖长制,综合施策打造最美洪湖。落实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洪湖湖长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洪湖湖长巡查工作;开展洪湖湖区和岸线环境整治、“消劣减五”洪湖水质提升等生态修复工作;按照省政府洪湖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要求,有力推进洪湖退垸还湖(还湿)工程,共完成退垸还湖面积16.76万亩,按照市政府“双优化”方案将退垸保留区4.5万亩收归国有,在生态保护修复基础上进行科学生态种养,努力打造洪湖生态廊道和最美岸线。

三是实行科学管理,保护洪湖生物多样性。开展科学监测。2019年至2021年开展了为期3年的科学考察,完成了《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重点开展了洪湖沉水植被种子库调查研究、洪湖沉水植被恢复力评估研究、洪湖湖内外水质对比监测研究、外来物种普查和生物多样性监测,为洪湖保护区有效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实行全面禁捕。洪湖从2018年7月15日起开始实施全面禁捕退捕。近两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万多人次,执法船艇4770艘次,执法车辆1590辆次,水陆巡护里程累计达20.5万公里。共收缴渔具渔网6631件,网片长度达50多万米,处理“三无”船舶43艘。防控外来物种。使用中央财政林业补助及水污染防治资金2000多万元进行了水葫芦、水花生等外来物种的打捞,共打捞鲜重30多万吨,有效遏制其泛滥。开展增殖放流。争取三峡工程后续项目资金552万元,连续三年开展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主要以投放滤食性、肉食性鱼类为主。2018-2020年共投放鱼苗1.2亿多尾,28万多公斤,有效补充了洪湖鱼类资源,优化了鱼类结构。

四是积极谋划争取项目,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2019年以来,我们争取上级发改、林业、环保等部门支持,围绕生态保护与修复,多渠道争取项目,共争取中央项目投资2.66亿元。其中,中央林业财政改革发展资金1.42亿元;国家发改委“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项目1500万元,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6855万元;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2000万元;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2000万元。通过谋划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大力实施洪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取得良好成效。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何海砚副局长的介绍。现在进入问答环节,请媒体朋友们举手示意。

荆州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是荆州广播电视台的记者。请问何局长,洪湖全面禁捕具体采取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何海砚: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捕工作氛围。在保护区沿湖岸线竖立永久户外宣传牌87块,在沿湖乡镇村场张贴《全面禁捕通告》5000余份,巡回播放禁渔宣传音频3100多次,让禁渔工作家喻户晓。通过大力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努力营造“不想捕”的工作氛围。

二是加强巡护值守,压缩违法行为时空。增设了26 个巡查站,安排95名专职协管员进行全天候岸线巡查;压实禁捕巡护值守责任,坚持岸线巡查与水上巡逻相结合,进行全天候全水域值守巡查。启用总投资670万元的信息化“天网”工程,24小时视频监控,结合使用无人机开展湖区水面巡查,采取人防技防手段,实现了全天候、无死角覆盖。形成“不能捕”工作局面。

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强烈震慑效果。与洪湖市、监利市有关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畅通举报渠道、开展集中销毁等行动。仅去年一年就查获非法捕捞案37起,移送司法机关25起,涉案44人,逮捕3人,清理收缴“三无”船舶20艘,劝离垂钓人员2100人次,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目前,洪湖保护区全面禁捕禁钓工作已成为常态化,“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请记者朋友们继续提问。

荆州日报记者:

我是荆州日报记者。近年来,洪湖保护区候鸟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多,成为了候鸟的天堂。请问何局长,针对候鸟保护,洪湖保护区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何海砚: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水鸟是湿地的重要指示物种,“湿地好不好,就看鸟多少”,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洪湖又再现了“鹤汀凫渚,雁阵排空”的盛景。在今年1月份的全省水鸟同步调查中,在洪湖保护区共记录到水鸟达53种,数量达4.8万多只,不仅监测到国家一级保护鸟类白鹤、东方白鹳、青头潜鸭,还监测到大天鹅13只,大天鹅是近三十年来首次发现。标志着洪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日益显现,洪湖的生态环境在逐步变好。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通过拆围和退垸还湖(还湿)等生态修复工程,扩展了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空间,减少了人类活动对鸟类的干扰;二是通过植被恢复,栖息地营造等手段,为鸟类的生长繁衍构建了良好栖息环境;三是通过生态水位调控、微地形改造等措施构建了复合型湿地地貌,增强了洪湖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四是加大执法力度,通过禁渔禁捕禁猎等措施,为候鸟营造了安全的栖息环境;五是加强宣传,提升了社区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3位发言人的介绍和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答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各位媒体朋友还有疑问,可以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与各相关单位联系进行采访。

希望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市湿地保护与修复事业,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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