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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湿地面积103.6万亩,自然湿地57.7万亩,湿地保护率51.82%,是湖北湿地大市,拥有比较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主要湿地有洪湖国际重要湿地、老江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锦沙湖省级湿地公园、何王庙省级江豚自然保护地等。
2021年底,监利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理顺湿地管理体制,将湿地管理统一归口到林业部门,积极探索推行“林长+”协作机制,落实湿地保护共同责任。随后,监利市林长联席会议要求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林长+生态警长”等工作配合机制,林业、水利湖泊、农业农村等涉及湿地管理部门同公、检、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构建配合密切、协作有序、监管严格、措施有力的湿地保护新机制,形成湿地保护强大合力。
两年来,监利投入湿地保护资金4630万元,增加湿地面积1.32万亩,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编制了退垸退渔还湿实施方案,划定了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了湿地生态监控系统,明确了湿地保护责任主体。同时,开展了集体湿地勘界确权试点,将乡镇集体渠道列入湿地管理,明确河湖长由林长兼任,试点乡镇尺八镇登记集体湿地72处,面积7220亩。
“林长+”协作机制实施后,公、检、法持续主动服务长江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积极贡献司法力量。监利市检察院在湿地保护区挂牌成立公益诉讼示范点,开展公益诉讼指导培训。监利市法院成立长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并联合武汉海事法院、荆州中院在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创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警长”借助无人机、巡逻艇、摄像头、巡逻车等高科技装备,巡护80余次,精准打击非法侵占重要湿地资源20余次,移交处理犯罪线索3起。司法部门携手打造监利湿地保护的名片,输出生态保护成效,通过生态保护引领经济发展,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