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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不动产登记实行小微企业免收费告知承诺
来源: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6-28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优惠政策,江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书面承诺制。

实施告知承诺制后,只要是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在申请登记时按照《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作出符合自身条件的书面承诺后,该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不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简化了企业不动产登记步骤,减轻了企业负担。(陈怡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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