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优惠政策,江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了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书面承诺制。
实施告知承诺制后,只要是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在申请登记时按照《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作出符合自身条件的书面承诺后,该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不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简化了企业不动产登记步骤,减轻了企业负担。(陈怡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