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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实现森林重点防火期“零火灾”
来源: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5-11


根据《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11日至次年430日为森林重点防火期。荆州市通过压实责任、抓实宣传、严实管控、勤实巡查、备实应急,实现了重点防火期零火灾目标。

一是压实责任。进入防火季以来,全市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86人次调研森林防灭火工作,以上率下传导责任压力。依托林长制882名林长密集巡山护林,推动防火责任有效贯穿至末端。

二是抓实宣传。坚持土洋结合、多措并举抓防火宣传,全市累计发放宣传品72460余份,悬挂横幅776余条,出动宣传车2864余台次,组织各县市区村村响早晚播报森林防火相关法规,在清明节期间每日向公众发送文明祭祀提示短信共计 14701 条,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有力推进了群防群治。

三是严实管控。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各地严管野外火源,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点含临时性191累计张贴禁火令1492份。高火险天气防火巡林10514人次,教育劝阻20747人次,坚持从源头治理,较好化解火灾风险

四是勤实巡查。重要时段增加巡护人次,划区分块,以网格化形式实现巡护全覆盖,以循环式排班巡查实现巡护无缝连接,对林区实施不间断巡护检查,防火期全市森林防火总计巡护9340人次。

五是备实应急。从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入手,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组织队伍演练,加强装备维护,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火情。将各地应急队伍靠前驻防,以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点防火期内,全市各地组织防灭火演练39,通过演练,有效提升了队伍能力,

下一步,市将利用重点防火期过后的缓冲期,全面做好森林防火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提升能力建设,切实把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万无一失,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防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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