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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辉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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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咨询的未批先占问题居然通知我本人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去指认 提问时间:2021-07-23
内容 本人在局长信箱中咨询的为什么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一直不承认江陵县马家寨乡祁渊村七组的土地是未批先占、未批先建,19日中午本人接到一位自称是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家寨乡的负责人的电话18986717921,他说需要我和县局的领导一起去现场确认,和他们一起指认祁渊七组在什么地方等。其实本人从湖北省征地公开信息上仅仅只能查到二条沿江公路的审批信息,2012年和2020年各一次,其它的征地信息没有看到,但是2015年就开始通知1组和7组共733亩耕地不准耕种,2018年全部不让耕种确实是事实。 难道祁渊村七组的耕地需要我去确认了,让他们看看被建设的地块和被荒芜的地块他们才有红线图,才能确认是不是未批先占和未批先建?还是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太官僚或者不作为、慢作为? 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不能正面直接的回答我的咨询,如果不是未批先占,为什么本人多次咨询多各部门一直不能告诉我七组的总面积是多少?没有总面积说明没有红线图?没有红线图就说明可能是未批先占? 如果不是未批先占,为什么不能拿出盖章了的会议记要或者批文?难道拿一个批文来证明这么难吗?难道拿批文等证明还需要咨询者去现场帮忙确认之后才能打印或者出具吗? 其实没有的话也非常正常,只是要证明自己是未批先占比较困难。真诚的希望冯局长能正面回答本人的咨询,不要用一些模糊的语数来糊弄我,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按照相关程序,如果不能正面回答我的咨询,本人将继续向上级部门咨询,相信总有人会解答我的疑惑。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09-02
回复 在征地过程中都会进行公示公告,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可以查询到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公告(附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告内容),经与煤电煤化产业园指挥部对接,不存在征地补偿不到位和不准耕种的行为、无荒芜行为。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批次用地报批红线图,但土地征收范围是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园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征收。 核查相关用地资料,2011年以来,江陵县人民政府共组织实施征收马家寨乡祁渊村土地2475.07亩。其中江陵县2011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荆州至岳阳铁路公安长江公铁两用特大桥项目用地(江陵县境)等9个批次和项目用地共2079.96亩,已获得批文并已实施了供地手续;江陵县2020年度第1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95.11亩,于2020年12月29日获得批文并已实施了供地手续(附批次用地面积明细表及批复文号)。
主题 申请复查 提问时间:2021-08-20
内容 我于2021年8月9日在湖北阳光信访工作平台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2021080661578)已经向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请求上一行政机关复查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08-23
回复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诉求内容不在我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已电话告知诉求人,建议转住建部门协调物业公司、建设单位解决。
主题 为什么不能将征前公告和土地安置公告公布与众 提问时间:2021-07-13
内容 本人7月2日在局长信箱咨询了有关江陵县马家寨祁渊村七组2015年以来就出现未批先占未批先建的问题,回答的相当及时,9日就公开回复了本人的问题,但是在回答未批先占未批先建时,干净利落的回答不存在未批先占未批先建的情况。 本人就想继续追问的是,1,为什么我到省自然资源厅没有查到2015年祁渊村七组耕地被征收的相关信息,如果有请直接公布不就答疑解惑了吗?2,如果按照您的回答的那样,为什么没有查询到征前公告和土地安置公告?3,如果确定是被合理征收了,你们应该有卫星云图来确认被征收地的方位和准确面积?4,为什么江陵县政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江政数局2019第003号公告)答复中明确答复本人“关于2015年祁渊村土地征收国家批文,经查与马家寨乡联系无国家批文”这个答复是否和您的答复相抵触?5,如果按照你们的答复已经被征收,那么为什么被征收后6年一直荒芜,难道你们就不应该追究被荒芜者的责任吗?6,贵单位是耕地的保护单位,为什么就不能为了耕地红线而到现场去勘测落实一下?期待您的答复,我真不想继续到您的上级部门去咨询。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08-17
回复 经核查相关用地台账,2011年以来,江陵县人民政府共组织实施征收马家寨乡祁渊村土地2475.07亩。其中江陵县2011年度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荆州至岳阳铁路公安长江公铁两用特大桥项目用地(江陵县境)等9个批次和项目用地共2079.96亩,已获得批文并已实施了供地手续;江陵县2020年度第1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95.11亩,于2020年12月29日获得批文并已实施了供地手续。 已与信访人联系好,江陵县局将把2011年以来对马家寨乡祈渊村的征地公告,全部打印出来,梳理一下通过微信方式发给信访人。
主题 城南世家为何不能按今年1号文件证税分离 提问时间:2021-08-17
内容 荆州城南世家从2009年启动修建经济适用房,到2014年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土地性质一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导致十多年无法办证,一方面是政策问题,另一方面是开发公司不做为,现在就算土地能够按历史遗留问题缴纳土地出让金变更性质,开发商和投资商拉锯战,谁也不会拿钱出来缴纳这一两千万的费用,他们不会考虑我们老百姓的权益,既然国家2021年1号文件有政策,为何不把我们纳入证税分离,我们老百姓拿开发公司没办法,国家应该有办法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08-17
回复 荆州市御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南世家项目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后,供地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按招拍挂方式重新供地。由于该项目已建设完工,无法按相关规定重新供地。市委市政府正在积极向省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力争作为遗留问题予以处理,待得到相关部门批复后,依相关部门批复办理。
主题 期房预抵押登记 提问时间:2021-08-12
内容 在红星北路公园雅集购买的期房,说是要办理什么预抵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怎么办理,是否接受办理个人业务。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08-16
回复 预抵押可在银行办理,也可以在和银行代理人一同到我中心沙市办事处前来办理。具体需要的材料可在我中心公众号上查询,公众号名称为: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主题 不动产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无法注册的问题 提问时间:2021-08-10
内容 不动产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无法注册的问题,从昨天下午晚上到今天早上微信小程序一直无法注册,点击获取验证码提示发送验证码失败,请尽快解决一下。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08-17
回复 微信公众号的人脸识别服务到期了,正在申请续期,预计明天就可以搞好了。
主题 观音垱镇张场村路(318国道往张场村路200米左右乡村道路的右边)被人大量的取土 提问时间:2021-07-22
内容 观音垱镇张场村路(318国道往张场村路200米左右乡村道路的右边)被人大量的取土,面积大概有20亩左右,开挖的深度已经有6-7米了,严重破坏了环境,请问:一是哪个单位在此取土?二是取土单位有没有做水土保持方案?三是取土单位取土手续是否合法?四是对于取土后,有没有做恢复方案及措施?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08-16
回复 经查,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人民政府签订《土地采购合同》,为满足沪渝高速公路新建荆州东服务区项目建设需要,在张场村(合并后为宜阳村)村集体的坑塘取土,该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对信访人反映的取土单位是否做水土保持方案及取土后是否做恢复方案及措施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管理范畴,也不属本部门职权范围。
主题 城南世家因土地问题无法办证 提问时间:2021-07-28
内容 请问土地局,荆州城南世家小区土地争议问题何时解决?荆州城南世家小区位于荆州城南大市场,2009年御河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经济适用房修建,2015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么多年来,因为土地有争议且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作为至今无法办证(项目修建过程中被省巡视组叫停,因土地没有经过拍卖挂等合法程序,有文件规定,严禁经济适用房以补缴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这么多年来,我们因为土地问题没法办到房产证,我们多次到政府信访部门反映,得到的回复是,首先要解决土地问题。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08-02
回复 荆州市御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南世家项目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后,供地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按招拍挂方式重新供地。由于该项目已建设完工,无法按相关规定重新供地。市委市政府正在积极向省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力争作为遗留问题予以处理,待得到相关部门批复后,依相关部门批复办理。
主题 村书记擅自挖责任田土卖钱谋私利 提问时间:2021-07-08
内容 我是公安县狮子口镇金龙村村民2020年村书记李天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动用大型挖掘机拖车将我家责任田的土大面积挖走卖钱谋取私利 、现在己成洼地无法耕种事后李天和拒不承认此事并推诿手下背锅、、本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现肯请上级领导认真调查追究责任。谢谢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07-29
回复 我局于2021年7月9日收到 “关于村书记擅自挖土谋私利”举报件,局领导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举报挖土谋取私利问题。2020年底,因狮子口镇双伏110KV变电站正式启动开工,需土方填高基础,寻找土源时因当时金龙闸主支渠上有大量土源,施工方请时任金龙村党支部书记的李天和同志进行协调,到金龙村挖取土方。时任金龙村17组组长的陈华勇表示可从其养羊基地取土,并表示无需其他报酬,只需顺带将组内道路建设铺平。经施工方与陈华勇双方达成协议,挖取土方使用,因此对李天和挖土谋取私利的举报缺乏事实依据。 二、关于取土位置属性问题。经核查及对比资料,取土位置属于村庄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耕地。未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关于禁止在耕地上挖沙、取土的相关规定。 三、处理建议:变电站施工方取土位置涵盖了村民魏运能的承包地,因事先村组与魏运能未及时沟通,事后未能就补偿等方面达成一致,导致发生矛盾。该纠纷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纠纷,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建议由狮子口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主题 荆西村气象台附近规划 提问时间:2021-07-22
内容 我想问一下农学院气象台附近的荆西村2-3年内是否还有拆迁的可能?因为国家出台政策棚户区改造已经结束,而且附近又在修路盖房子搞基础建设所以想了解一下。本人有一个比较老的房子在荆西村九组想装修又不敢装修(担心装完又要拆住不了多久),也涉及到孩子上学的问题,如果近年拆迁的话又担心孩子上学没地方住。所以想咨询一下
处理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1-07-26
回复 该区域在中心城区城南片区,政府正在编制城南片区城市设计和单元控规修改,期间按程序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关于拆迁问题不属于我部门职责,请咨询荆州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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