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闻 | 湖北要闻 |
荆州要闻 | 工作动态 |
大事记 | 县市动态 |
主题 | 荆州市中心城区最新基准地价及修正体系 | 提问时间:2023-10-18 |
内容 | 自然资源局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资产评估人员,现因评估荆州市商业士地使用权价值,需要调阅荆州市最新商业基准地价成果,包含修正体系及相应修正系数,我保证该成果仅用于资产评估工作,请给予支持,如方便,可发送到我的邮箱: getf@china-value.com,不甚感谢! | |
处理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10-30 |
回复 | 您好,您需要调阅荆州市最新商业基准地价成果,包含修正体系及相应修正系数。请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 |
主题 | 关于东门外公路局轴承厂地块的规划 | 提问时间:2023-09-28 |
内容 | 查询了2022年8月22日关于东门外轴承厂至武德路地块的总体规划修编的公示后,我建议该地块应该保持现状二十年以上。建议该地块应该规划建设大平地旅游广场,满铺厚仿古祥云石地砖,并且在靠近武德路这边建设大舞台平台用于大型活动举办地域,比如电影颁奖典礼、古城区大型文化汇演、马拉松比赛开场地等等大型活动地点。。。所以呢,该地块只能是建设平地旅游广场,千万不能建设商住楼盘小区街道。。。 | |
处理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10-07 |
回复 | 您提出的建议我单位已经收悉,已将您的建议转交业务科室,感谢您对荆州的发展提出的建议。 |
主题 | 办理不动产证 | 提问时间:2023-08-30 |
内容 | 你好,我是洪湖市居民,本人父母亲在新滩镇购买房屋,购房合同为父母双方,但父亲年老在外地实在不便无法亲自到洪湖市不动产中心,请问这种情况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父母双方亲自到场吗?可以委托儿子与母亲吗?相关证件均有,需要携带哪些资料,万分感谢! | |
处理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09-27 |
回复 | 在不涉及到处分权利人财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委托无需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委托人直接过来办理即可,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如有疑问可拨打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6-2211635。 |
主题 | 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方面的三个问题 | 提问时间:2023-07-27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同志: 我是荆州开发区滩桥镇红卫村北闸四组的一个拆迁户。25日,通过“行风热线”我反映三个问题:因恐表述不清楚,在这里再反映给你们。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5条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以及“荆开管办发【2020】5号文件第11条规定”因我是“货币补偿”放弃了原来的宅基地没有要求新的宅基地,给了我3万元的补偿。其他实行房屋置换的放弃了原宅基地,又取得了新房屋的宅基地。我在群里说的很清楚。可是村组当官的硬性在我的土地补偿款中,扣除了三万元。 2,“条例”32条,“地上付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我2.2亩(千平米),村组当官的硬只给我1.9亩(千平米)的补偿。克扣了我一千多元。 我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多种疾病缠身,一旦住院,这就是我的救命钱哪!请市局领导赐教,我该怎么办啦? 第三个问题是“条例”第63条,64条都提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置,请问由那级单位负责实施。 正值贯彻二十大精神,进行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倡导四不两直工作方法之时,盼望我反映的问题能得到解决,并减少,避免以后类似情况的发生。 谢谢。致 崇高的敬意 杜** 电话:13*******73 | |
处理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09-01 |
回复 |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1、宅基地拆迁补偿费3万元被村里扣掉的问题。经查因经开区规划建设需要,拟征收滩桥镇红卫村(北闸片)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经开区已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公布实施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将征地补偿款全额拨付到滩桥镇人民政府,再由滩桥镇人民政府拨付到红卫村(北闸片),如果您对补偿款有异议可以向滩桥镇人民政府反映。
2、2.2亩责任田被村里按照1.9亩补偿的问题。经查, 2022年,因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杜元山的责任田(3.5亩均已占用)。为此红卫村(北闸片)召开了村民大会,确定了按照二轮延包时的家庭人口进行分配的征地补偿分配方案,该方案征得了北闸村四组90%以上村民同意。杜元山责任田补偿费是按照家庭人口数进行补偿,而不是按照责任田面积进行补偿。您如对征地补偿分配有异议,可向红卫村、滩桥镇人民政府反映,协商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对各类违反条例的行为和处置单位均有明确规定。 |
主题 | 在租赁的土地上建厂房能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提问时间:2023-08-07 |
内容 | 甲公司在租赁的乙公司土地(国有出让)上建厂房,甲公司厂区规划方案已经规委会研究同意,甲公司能否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处理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08-28 |
回复 | 因规划方案单位与办理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不一致,目前办不好,这个问题县领导正在协调 |
主题 | 测绘费 | 提问时间:2023-06-07 |
内容 | 我们武地电建荆韵小区长城物业反馈代收不动产中心测绘费80元,请问此费用为什么是业主出,出自哪条法律法规 | |
处理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08-25 |
回复 | 不动产分户图纸是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附图。依据国标《房产测绘规范》和湖北省《房产测绘技术规程》,图上标明了购房人的权利范围等不动产信息,每一户都不相同(见附件资料)。
测绘服务是应委托而测绘的市场行为,测绘机构向委托人提供测绘成果并收取测绘服务费。荆州市测绘院对包括不动产分户测绘的收费标准上墙公示,不动产分户测绘收费标准为住宅80元/户(见附件资料)。
“武地统建荆韵”购房业主的不动产分户测绘是在《荆州市不动产登记“降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荆自然资发[2023]16号)(2023年6月25日)发布之前由开发企业武汉统建(荆州)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与荆州市测绘院统一接洽,不动产分户图由开发企业一并领取并交纳相关测绘费用。开发企业是否再向购房人收取不动产分户图纸费用,属企业自主行为。 |
主题 | 森林覆盖率数据 | 提问时间:2023-08-02 |
内容 |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研究生,因个人论文数据需要,希望能够提供2009-2021年荆州市森林覆盖率数据,我的邮箱是36*****64@qq.com,谢谢。 | |
处理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08-24 |
回复 | 建议向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申请数据。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https://lyj.hubei.gov.cn/dcghy/ |
主题 | 房产证取回 | 提问时间:2023-06-26 |
内容 | 2014年公积金贷款购房,房产证现在能取回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具体在哪里办理 | |
处理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08-24 |
回复 | 权利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房屋辖区不动产专区领证窗口领取不动产证书。 |
主题 | 村民偷偷下药毒死9颗以上毛白杨树 | 提问时间:2023-06-19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来自洪湖市螺山镇龙潭村六组的一名普通村民余祥伟,因为家里的宅基地问题,我想向您反映一下我们村的情况。希望您能够关注这个问题,帮助我们解决困境。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最近,村里提出了一个方案,要求我们把宅基地破开修路,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我们的村庄。然而,这个方案却涉及到了我们家的老房子。根据村里的规定,如果我们不同意这个方案,那么他们将会拆除我们的老房子,只给我们赔偿几万元。 我们一家对这个方案并不满意,同时,我们也认为这个方案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提出了一些其他的方案,希望能够得到村里的支持和理解。 然而,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村里和一部分村民并不愿意接受我们的提议。在双方的沟通中,因为意见的不合,导致了僵持不下的局面。最后,竟然有村民下药堵死了我们家路边的9颗中等大的毛白杨树,这些树已经有8年以上的种植时间了。 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感到非常愤怒和无奈。这些树不仅是我们家的财产,也是我们村民共同的财富。它们见证了我们村庄的发展和变迁,是我们的一份记忆。而现在,它们却被无端破坏,这让我们无法接受。 在此,我恳请领导能够关注这个问题,帮助我们解决困境。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友好的协商,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同时,我们也希望那些破坏树木的村民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谢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祝愿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 |
处理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08-24 |
回复 | 您希望能够通过友好的协商进行处理应由所在村委会组织,建议您向村委会提出。下药毒死了9颗中等大的毛白杨树问题建议向洪湖市森林公安举报。详细电话可拨打114查询。 |
主题 | 征地 | 提问时间:2023-04-25 |
内容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尊敬的局长同志:您好! 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公布 1,“征地地面青苗及附属物补偿”的政策和下拨给荆州开发区滩桥镇北闸四组的金额。 2,土地征收的补偿和分配政策以及下拨给荆州开发区滩桥镇北闸四组的金额。 此致 崇高的敬意 荆州开发区滩桥镇红卫村北闸四组 杜** 2022.4.25. 电话:13*******73 | |
处理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3-05-11 |
回复 | 荆州开发区滩桥镇红卫村北闸四组:
你组来信收悉,你组反映的内容为: 1、征地地面青苗及附属物补偿的政策和下拨给荆州开发区滩桥镇北闸四组的金额。 2、土地征收的补偿和分配政策以及下拨给荆州开发区滩桥镇北闸四组的金额。现就以上问题回复如下:
1、经开区征地地面青苗及附属物补偿标准,按照《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公布实施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青苗补偿费一般耕地为2255元/亩,其他附属物据实补偿;
2、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执行,滩桥镇(含红卫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5100元/亩;
3、征地项目涉及的土地补偿费、青苗及附属物补偿费由经开区土储中心按补偿标准及调查结果下拨给滩桥镇,然后由滩桥镇下拨给红卫村。补偿方式、具体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属物补偿费金额,请向滩桥镇人民政府、红卫村村委会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