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公告
依据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003执恢13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现将姜继珍名下坐落于荆州区太湖管理区集镇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证:201300825、土地使用权证号:荆州国用(2012)第101021430号),经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转移给李杜娟所有。现李杜娟已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因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发布公告原证书作废。我中心将依法协助办理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颁发权证。
特此公告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