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29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区科创园公共服务基地政务服务中心2楼荆州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联系方式:0716-4126808 。
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继承人 | 放弃人 |
1 | 孟显武
| 不动产权证
| 荆州区八岭山镇新场村十一组
| 荆字第201304252号
| 毛万菊
| 孟磊
|
登记机构: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