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异议公告
兹有购房人马义勇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坐落于沙市区园林东路9号中原公寓2单元6层19号,开发公司于九十年代中期注销且遗失《房屋定购合同》及商品房屋所有权证明(荆商房证字第0200287号),申请人提供移交证、荆州市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情况说明。申报不动产登记,特发布此公告征询异议,如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9日)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沙市区明珠大道市民之家1楼,电话0716-8278222)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