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公告
依据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鄂10执恢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现将原权利人荆州市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白庙东路1号荆江化工片区棚户区改造(翰林府)1栋1单元3层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4)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010号】的不动产解封并转移至李芸名下。现申请人李芸已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现公告作废。我中心将依法协助办理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颁发权证。
特此公告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