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40027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申请人刘俊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厚敬、李金凤的下表所列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联系电话:0716-8221268。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沙200300912号、荆国(2003)第0220363号 | 刘厚敬、李金凤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沙市区惠工小区3栋1单元2层1号 |
备注 | 申请继承人 | 刘俊 | 放弃继承人 | 刘微 |
公告单位: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