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公告
依据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湘0821执恢2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现将权利人王泽华名下坐落于荆州市沙市区太岳路与南湖路交汇处荆州长江尚品住宅小区11栋2单元25层3号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CQ201411936-1号、CQ201411936-2号】登记至申请人何朝贵名下。现申请人何朝贵已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因申请人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已公告遗失作废。我中心将依法协助办理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颁发权证。
特此公告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