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40019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申请人曹清敏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文明的下表所列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联系电话:0716-8221268。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南201302248号、南201302248-1号 | 曹清敏、文明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城南开发区南湖路与太岳路交汇处经济适用房13栋1单元6层2号 |
备注 | 申请继承人 | 曹清敏 | 放弃继承人 | 文堂威 |
公告单位: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