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异议公告
兹有沙市区荣鑫花园购房人敖文新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坐落于沙市区北京东路153号2栋。因开发公司已注销,申请人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权属证明书。申报不动产登记,特发布此公告征询异议,如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7日)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沙市区明珠大道市民之家1楼,电话0716-8278222)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