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公告
现依据《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学府街坊二期18套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作联系函》文件,荆州市房屋征收补偿与住房保障中心申请注销沙市区学府街坊二期18套公租房,详情见附件。申请注销上述住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如有因注销所有权造成的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其单位全权负责。
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我登记中心拟注销原登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现证书无法收回,公告作废,予以注销,依法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