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2014)鄂荆州中民破字第0002-18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将登记湖北正博革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的不动产转移给荆州市荆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申请人未能提供荆州房权证玉字第201200076号的不动产权证原件,特此公告该证书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开发区办事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