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3084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申请人郑沙雁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王德、郑志的下表所列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联系电话:0716-8221268。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未办证:权属证明书:鄂(2023)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100960号 | 王德、郑志、郑沙雁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沙市区金龙路37号 房投·十方庵8栋1单元21层5号 |
备注 | 申请继承人 | 郑沙雁 | 放弃继承人 | 郑沙鸥 |
公告单位: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