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公告
依据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2023)鄂1002执3005号协助执通知书内容,现将坐落于荆州市沙市区红星路五金宿舍1栋1单元3层4号房屋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沙200903636、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荆州国用(2009)第0205020746号)。经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不动产转移给王元华所有,现申请人王元华已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我中心将依法协助办理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颁发权证。
特此公告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