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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宗汉、范明玉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日期:2023-02-02 来源: 沙市办事处 本站原创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3007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申请人刘文丽、刘丽娜请继承被继承人刘宗汉、范明玉的下表所列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联系电话:0716-8221268。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沙9900073号,荆国(2012)第0201020611号

    刘宗汉

    范明玉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沙市区南湖小路3栋1单元1层1号

    备注

    申请继承人

    刘文丽

    刘丽娜

    放弃继承人


    公告单位: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3年2月2日


    荆州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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