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3005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申请人朱有琪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朱家勤、马庆凤的下表所列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联系电话:0716-8221268。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沙9800799、荆州国用(2011)第0203020489号 | 朱家勤、马庆凤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沙市区毛家坊1栋2单元3层10号 |
备注 | 申请继承人 | 朱有琪 | 放弃继承人 | 朱有志、朱有慈 |
公告单位: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