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销 公 告
依据《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南金龙单元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荆区政征[2016]4号),荆州市荆州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涂德福等14户被拆迁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现荆州市荆州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申请上述14户注销登记,因不动产系统无上述14户登记信息特公告注销,由资规所在原登记档案中予以记载。如有因拆迁注销登记相关事宜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荆州市荆州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全权负责。
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我登记中心现发布注销公告。
详情见附件。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