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荆202210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申请人刘秀远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杨道荣的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庄王大道铭创大楼7楼荆州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联系方式:0716-4126808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荆字第200003841号
| 杨道荣
| 房屋所有权证
| 荆州区玄帝宫街1门3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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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荆州办事处
2022年6月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