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现依据《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绿化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的通告》,荆州市沙市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对湖北永隆汽车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沙字第201101242、沙字第200608374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为:荆州国用(2007)字第10110018号)被拆迁人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注销上述1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有因拆迁补偿造成的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其单位全权负责。
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我登记中心拟注销原登记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因湖北永隆汽车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依法征收,现公告作废,予以注销,依法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