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编号:开20210000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申请人郑家翠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龚五一的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开发区办事处(豉湖路58号)
联系方式:0716-8279965
拟继承不动产登记信息: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荆州房权证玉字第 200500097号、 荆州国用(2004)第10520525号 | 龚五一 郑家翠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荆州开发区燎原新村(三印宿舍)19栋1单元2层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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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开发区办事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