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沙2021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申请人邓黎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邓江陵、陈绍萍的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湖路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联系方式:0716-8278222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沙200800588、荆国(2008)第10220642号 | 邓江陵、陈绍萍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沙市区中山路93号(中山公寓)3挡1单元4层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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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沙市办事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