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沙2020049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申请人李德秀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邦安、冯家英的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湖路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联系方式:0716-8278222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沙200507144、荆国(2005)第10321021号 | 刘邦安、冯家英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沙市区梨园小区20栋1单元1层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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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沙市办事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