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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勇继承公告
    日期:2020-04-01 来源: 沙市办事处 本站原创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沙20200014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申请人桂晓晴因继承被继承人桂勇的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湖路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联系方式:0716-8278222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5)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240号

    丁梅清、桂勇

    荆州市不动产权证

    沙市区北湖路晒金小区(织布二厂)3栋1单元7层1号




    公告单位: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沙市办事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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