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刘丹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豉湖路(体校内)1栋1单元7层14号的不动产权证壹本,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3)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10990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94.2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14㎡,权利人为:刘丹。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依据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