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公告
依据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10执26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现将登记在胡小猛名下坐落于荆州市荆州区北京本西路(万达广场)第B5栋2单元16层1号的(不动产权:鄂(2021)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003号),并解除该不动产所有查封及抵押登记。经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转移给江文文所有。现江文文已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因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发布公告原证书作废。我中心将依法协助办理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颁发权证。
特此公告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