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林姗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江津西路(北湖小区荷村)10栋1单元5层3号的不动产权证壹本,不动产权证号:鄂(2017)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77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85㎡,土地使用面积为:12.03㎡,权利人为:林姗、李斌。因不动产权证遗失,现依据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