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艾静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江津中路神电4栋3门3楼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各壹本,房产证号为:沙20080652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73.51㎡,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荆州国用(2008)第10521493号,土地使用面积为:11.14㎡。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7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