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邹利民不慎遗失坐落于荆州区三一八国道(北侧)的土地使用权证壹本,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荆州国用(2014)第1010200650号、面积为:17.19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30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特此声明原证书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