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赵阳不慎遗失被继承人赵明华登记坐落于沙市区北湖路绿化宿舍3单元2层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壹本,房屋所有权证号为:991151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90.7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荆州国用(2013)第1020202217号,土地使用面积为:14.48㎡。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5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4年1月15日